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男性不少于3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6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体貌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色盲等;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具有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等法律职业从业经历、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等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正在服刑人员的;
5.其他不适宜法院工作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适岗评价、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人员须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ycjkqfy.china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后将电子表格和其他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于2021年7月16日18时前发至电子邮箱(yckfqfyzzb@163.com),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纸质材料用快件寄出(以邮戳为准),最终以收到纸质邮寄材料为确认报名。
2.邮寄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22-1号;邮编:224007;联系电话:0515-80891237、0515-80891246。)
3.网上报名时提供扫描件,包括以下资料:
(1)从网上下载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户籍证明复印件;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