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招聘职数按比例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通过资格审核后发现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予以辞退。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主要参照公务员招录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申论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生须于考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面试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适岗评价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面试人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察政审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40%+适岗评价×20%。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考察政审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人员。
(七)体检
对通过考察政审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具体参照本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
2、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工会费等权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5-80891216
六、附则
本公告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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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ycjk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361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