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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法院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2人)

2021贵州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法院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2人)

台江县人民政府 | 2021-07-15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台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2名,统一录取后,安排在院机关或派出法庭工作。招考的人员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为劳务派遣人员。

三、薪酬待遇

1、派遣制法官助理试用期待遇:2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后待遇:4300元/月(五险一金按规定交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绩效奖金、办案通讯费等;

3、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态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客观题与主观题成绩单证明。

(三)岗位职责

1、在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议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在法官的指导下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3、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庭前调解;

4、在法官的指导下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5、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在法官的指导下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7、负责庭审记录;

8、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过的;直系亲属犯罪被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招考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考不提供现场报名。考生须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或台江县人民法院网(http://taijiang.guizhoucourt.cn/)下载填写《台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姓名+报考法官助理”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院指定报名邮箱:gztjfy@163.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信息表》,2、近期电子版标准照,3、毕业证书扫描件,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5、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客观题与主观题成绩单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0:00至7月23日17:00,报名材料不在该报名时间范围内发送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本院在接收考生报名材料后,会第一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五)提示: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