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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法院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2人)

2021贵州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法院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2人)

台江县人民政府 | 2021-07-15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共计100分。笔试占70%,面试占30%。

(二)发放准考证时间:7月27日,将通过本院报名邮箱:gztjfy@163.com点对点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邮箱地址,考生应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台江县人民法院

3、笔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折算),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台江县人民法院

4、面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五)成绩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在“台江县人民法院网”(http://taijiang.guizhoucourt.cn/)和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试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录用和管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对象,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与我院指定的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台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服务期限1年。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58518(台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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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台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taijiang.gov.cn/news/tzgg/202107/t20210715_69020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