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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沧县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公告(27名)

2021河北沧州沧县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公告(27名)

(四)资格复审

主要对报名资格和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具体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经资格复审,确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顺次递补;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登录沧县政府网查询。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考生按体检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核

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员形成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和岗位,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按照沧县人民政府辅助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即工资2200元/人/月,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800元(全年9600元,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提高30元,统一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沧县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及以后各环节,考生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相关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考生须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方案由沧县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3053897,3053396。

2021年9月18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监察、巡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angxian.gov.cn/article.asp?ID=2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