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委托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29名,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一)A职位:司法辅助人员24名;
(二)B职位:法警3名;
(三)C职位:驾驶员2名,准驾车型为B1证及以上。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法院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三、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
5.应聘A职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应聘B职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考虑;应聘C职位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准驾车型,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
6.同等条件下,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同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配偶或直系亲属从事律师或者法律服务职业的;
(2)罗庄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
(3)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4)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工作。新招聘人员由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内月工资1900元,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发放标准执行,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期间配发工作服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程序(应聘A职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应聘B职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应聘C职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果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9:00-16:30)
报名地点: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兰山区滨河路与双岭路交汇,书法广场对过,燎原大厦1201办公室)
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一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