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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崇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3名公告

2018四川崇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3名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18-08-27

为保证审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审判辅助人员共13名,其中法官助理岗位2名,书记员岗位11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如有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法官助理: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及以上学历,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书记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专科,如有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毕业或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同等条件下,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用;

(六)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有违法违纪记录;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辅助等相关工作。

(二)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法官助理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1500元/月/人;书记员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500元/月/人。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社局二楼,咨询电话:)。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填写报名表。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联系方式)。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报考者请带上以下材料便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学信网上打印含有(二维码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④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笔试资格。资格审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取消笔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