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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辽源市公检法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109人)

2022吉林辽源市公检法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109人)

辽源党建 | 2022-04-29

六、公示

(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分配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法院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与法院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进行。试用期为3个月。

(三)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数额及标准,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按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案执行。

(四)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聘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等由各招聘单位确定管理方式。

八、岗位递补与调剂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以及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前,因试用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提出辞职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警务辅助岗位无递补人员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调剂到警务辅助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需达标。

九、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二)后续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各环节工作实际,发布具体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并做好相关事宜。

(三)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二)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各环节,监督举报电话:0437-3315701

附件:辽源市公检法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辽源市公检法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sulnseyb5uLzIftzhUD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