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执行辅警,从事执行辅助、协助法院法警做好司法安全工作或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充实审判执行辅助队伍力量,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遵守法院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丰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回避情况的,在报名时应主动申报,并作出回避承诺。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立案调查暂未有结论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2.因违纪违规受行政、纪律处分,或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3.近亲属或本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债务纠纷或较大数额借贷担保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2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3日16:00
4.资格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 6月25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2.丰县人民法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时缴纳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费(招聘工作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材料与丰县人民法院联系退回)。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名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民法院陈述申辩。
4.报名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在原报名网站的“招考公告”栏发布),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体能测试
1.考生须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根据考生年龄,分四组进行测试:青年一组(25周年以下)、青年二组(26-30周岁,含30周岁)、青年三组(31-35周岁,含35周岁),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当日为基准日。
3.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各项满分均为100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按各占5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并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询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应严格按照体能测试前发布的相关体能测试通知中新冠肺炎防疫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请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