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与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工资待遇等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疫情防控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近7天内社会面感染者的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不得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试体温,查验安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均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严禁隐瞒个人情况及冒用他人安康码、行程码等信息,隐瞒冒用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53-5888019(市中级人民法院)
0553-3991378(人力资源公司)
监督电话:0553-5888107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附件1: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18.22.70.154:9001/web/detail.html?id=LiLqkswEcYddm71xgzN0fw==&type=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