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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公告(2人)

2022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公告(2人)

岑巩县人民政府 | 2022-07-25

(五)资格条件审查

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考生应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岑巩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相关考试科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公告)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占总分值比例为50%),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范围:法律常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

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面试工作正常开展,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所占总分值比例为50%)。

(三)加分

加分项目详见附件1备注。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过程中若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体检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工作在县相关部门监督下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人民法院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中,要对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同时参照《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若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本年度内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岑巩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2016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的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法院确定。

咨询电话:0855—3452302 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3574856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附件下载>>>

附件1:岑巩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职位与名额一览表.xls

附件2:岑巩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协勤)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加分申请表.xls

岑巩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8日

原标题:岑巩县人民法院 2022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 辅助人员(协勤)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207/t20220725_75678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