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未达到笔试及格线的考生不允许进入下一轮。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下一轮。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考试通知为准。
(四)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进行递补)。
2.报考警务辅助岗位需要加试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30%。体能测试标准在公布面试(体能测试)名单时一同发布。
3.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泾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为人均2400元/月(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400元)。所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泾川县人民法院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由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人社部门备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要求
1.考生应提前申领“健康新甘肃”绿码,考前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2.对“健康新甘肃”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体测、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公众号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2年7月28日
原标题:泾川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art/2022/art_8f7679dfae3b4ad292a5e27a7aedbf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