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法院2022年度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吉高法政〔2022〕19号)《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2022年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配合法官进行调查取证;
(五)协助法官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和收转诉讼材料;
(六)整理、装订、扫描、归档卷宗材料;
(七)配合法官操作办公信息系统、审判管理系统等软件;
(八)完成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和综合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职位和数量
本次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文职人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和数量如下:
1.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招聘6名,其中男性岗位3名,女性岗位3名;
2.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招聘2名,其中男性岗位1名,女性岗位1名;
3.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招聘1名;
4.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招聘2名。
四、资格条件
(一)文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的应为吉林省户籍;报考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吉林地区户籍;报考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和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白山地区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特殊说明外,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31日。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8.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8日8:30—2022年9月9日16:30。
报名人员须登陆(http://www.jilinkaoshi.com),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jpg格式);
(2)毕业证扫描件(jpg格式);
(3)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每人限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0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