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2浙江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4人)

2022浙江嘉兴市海宁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4人)

海宁人才网 | 2022-09-06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海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需求

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三)年满18周岁(2004年9月2日以前出生),本科学历的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本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0时至9月8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3日0时至9月9日17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法院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显示“初审待复审”后,请等待复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信息;未通过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17时。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听打与看打各占50%。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亚伟速录机、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双拼、郑码、搜狗或者其他。听打速度为120字/分。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