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2吉林辽源市两级法院招聘第二批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5人)

2022吉林辽源市两级法院招聘第二批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5人)

根据《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法院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方案》《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法院2022年度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结合辽源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方式

2022年全市法院文职人员补充招聘采取“校园定向招聘为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辅”的方式开展,招聘具体工作由中院组织实施。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2022届毕业生中择优选聘,校园定向招聘人数不足的,拟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

全市两级法院本次招聘文员数量5名: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东丰县法院3名,东辽县法院1名。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扫描、归档案卷材料;

(五)配合法官进行调查取证;

(六)协助法官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和收转诉讼材料;

(七)配合法官操作办公信息系统,审判管理系统软件;

(八)完成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和综合事务性工作。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其他条件

1.应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2022届毕业生,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无专业限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2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5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为辽源地区户籍;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文职人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

2.由招聘院校组织报名并推荐人选,辽源中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人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按上述顺序编辑为PDF格式电子图片文档,文件名为“文员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yzygbc@126.com。

3.本次考试设置开考比例,指定院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补充报名(相关要求及招聘流程与校园定向招聘一致),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分别于9月9日、9月13日前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9月13日8:30至15:00。

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学历信息、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初审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9月10日前未接到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反馈或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二)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及考生本人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