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占总成绩的3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
(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各类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5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选。
(三)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3:2:5的比例折算后计算,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通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对外公布,不接待个人查询。
六、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中院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其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东丰县人民法院、东辽县人民法院、招聘院校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将补充招聘人员名册报省法院备案。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法院年度财政预算。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及考生本人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和结果,即使已被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情节严重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部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jlly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发布。
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仲裁电话:0437-316210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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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辽源市两级法院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5日
原标题:2022年辽源市两级法院招聘 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jllyz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77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