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照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5%)、法律专业知识(占15%)、综合写作(占30%)、计算机打字速度及正确率(占20%),计分为百分制。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反响以及社会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洪泽区司法局委托的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七、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洪泽区司法局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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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16日
原标题:2019年洪泽区司法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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