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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青田县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2019浙江青田县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青田县人民政府 | 2019-12-18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10且报名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的,总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青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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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司法局

2019年12月16日

原标题:2019年青田县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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