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四)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五)背景审查。对符合选任条件并愿意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进行背景审查,并再次征求本人意见。
(六)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八)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 12月18日至2020年1月16日
(二)报名地点: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人:刘承芝,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
携带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相关材料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进行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荐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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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司法局 南漳县人民法院 南漳县公安局
2019年 12 月 18日
原标题:南漳县司法局 南漳县人民法院 南漳县公安局 关于2019年南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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