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面试小组人员遇到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予以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录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易县司法局的监督,监督电话: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组织工作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推进落实,我公司成立公开招录工作专门小组,确保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录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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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
原标题: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录易县司法局劳务派遣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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