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二)资格审查确定任命人选
1.对随机抽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任条件的,将向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完成审查并征求意见后,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被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数的五分之一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和申请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三)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
(二)报名地点
信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信丰县水东解放东路182号)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稿(电子稿发至邮箱),可到信丰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或各乡镇司法所领取,也可自行到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正反面打印(网址:);
2.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3张和电子照。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监督咨询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司法局、信丰县人民法院、信丰县公安局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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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司法局 信丰县人民法院 信丰县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
原标题:信丰县司法局 信丰县人民法院信丰县公安局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xf.gov.cn/xinfengweb/c101257/202006/1356ab9b6a5d4488be2be23e6089f0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