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广东肇庆广宁县司法局招聘政府雇用人员公告(3人)

2020广东肇庆广宁县司法局招聘政府雇用人员公告(3人)

广宁县人民政府 | 2020-06-30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办法〔2016〕13号)的规定,广宁县司法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3名,其中普通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辅助管理(执法)岗位辅助执法人员2名。(详见附件1《2020年广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①专业技术普通雇用人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②辅助管理(执法)雇用人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法学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并自行下载《广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可在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将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广宁县司法局政工办邮箱::①《广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④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能够体现自身专业能力素质水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简历、工作经历证明等。

2、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笔试前由广宁县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考试地点由广宁县司法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