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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东丰县司法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公告(10人)

2020吉林东丰县司法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公告(10人)

东丰县人民政府 | 2020-12-09

根据工作需要,东丰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东丰县户籍;

3.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专业等相关法律专业;

4.男性(主要从事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工作),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8日至2002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具体出生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査、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东丰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就业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王莉尧,电话。

3.资格审査:

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

报考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2、笔试。笔试成绩100分,内容为《通用知识》。

3、面试。面试成绩100分。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果达不到1:3比例时,以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