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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馆陶县司法局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2人)

2020河北馆陶县司法局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2人)

馆陶县人民政府 | 2020-12-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馆陶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公证员2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学历及资格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30日

3、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2020年馆陶县司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