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耒阳市司法局自行组织考试。2.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若低于1:3开考的,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
3.考试方式为面试,重点是实践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耒阳党政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由耒阳市司法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可递补一次。根据引进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司法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必须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四、相关待遇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其他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耒建联字〔2020〕1号)相关规定予以补贴、奖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耒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耒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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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耒阳市引进司法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rsxx/klzpxb/20201216/i2243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