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四川甘孜州新龙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6名)

2021年四川甘孜州新龙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6名)

甘孜人事考试网 | 2021-06-22

因工作需要,经新龙县人民政府同意,新龙县司法局现面向四川省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及人数:司法辅助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文秘(文秘类、汉语言文学类)1名;计算机(计算机应用类、计算机管理类)1名;专业不限4名。

1.文秘类:文字功底扎实、熟悉电子文档、电子表格和PPT等操作。

2.计算机类:系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办公流程、办公软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素质,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22日之间)。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六)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6月23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龙县司法局办公室(甘孜州新龙县如龙镇中心街77号)。

4.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自行双面打印并准确填写《新龙县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电话)。《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5.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已经填好的《新龙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各类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龙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做出相应调整,并予以公示。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领取时,本人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6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