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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连城县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人)

2021福建连城县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人)

连城县人民政府 | 2021-07-09

三、体检与考核

(一)按总分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通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研究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司法局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标准(含五险一金)。

六、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3320618。

七、其他

(一)因各种原因,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实行递补原则。

(二)本次招聘成绩保留一年,在此期间出现劳务派遣人员空缺时,从本次招聘成绩有效的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派遣人员。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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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城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lylc.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08_18033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