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通知》(合编发〔2016〕22号)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基层司法所公开选调基层司法员,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基层司法员8名,洽川、新池、黑池、路井、和家庄、王村、金峪、百良司法所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含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未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中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3日。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
4.报名所需资料:
(1)《公开选调基层司法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登录“合阳党建网”“合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干部介绍信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个人征信报告;
(4)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5)个人近期2寸灰色渐变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
(6)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7)自荐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
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