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按照招考职位聘用名额1:2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入体检。
五、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若均不具备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次。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胡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政审
胡市镇人民政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七、工资待遇
司法协理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参照相关岗位待遇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此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党委政府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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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原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atan.gov.cn/xw/tzgg/content_6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