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城镇企业职工“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index.shtml)”,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司法局85700196(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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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南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202109/c97304e8915042deb53ac4f2fb736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