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化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2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1月3日至2003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4.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父母或配偶为兴化市户籍);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司法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兴化市司法局一楼(兴化市原法律援助中心、九顷路28号)。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证件照(高320×宽24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兴化市司法局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核验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