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笔试成绩按选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平均分数线(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由鄂温克旗选用基层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5.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7.考试统一在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设置考场。
8.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80%+司法行政基础知识20%)。
9.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10.本次选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1.考试成绩在鄂温克旗政务网及呼伦贝尔火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须在指定的旗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鄂温克旗政务网和呼伦贝尔火网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选用前考察。考察工作可采取多种形式对拟选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拟选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拟选用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1.本次选用基层辅警工作对成绩公布、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以及拟选用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等特殊情况由鄂温克旗选用基层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2.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选用考试。
(七)公示
拟选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选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选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其薪酬待遇
聘用:聘用人员与旗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酬:每月薪酬为3500元。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
(一)选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温克旗政务网和呼伦贝尔火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本次选用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鄂温克旗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鄂温克旗政务网站和呼伦贝尔火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三)选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本次选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选用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旗选用基层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鄂温克旗选用基层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原标题:2022年鄂温克旗选用基层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ewenke.gov.cn/Item/7738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