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相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名额
基层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8名(富新司法所、永福司法所、底堡司法所、箭板司法所、高笋司法所、舟坝司法所、茨竹司法所、大楠司法所各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工作。
(三)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合同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首次聘用,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3.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要求:沐川县户籍;
4.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5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
6.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7.能熟练操作电脑,曾从事过法律工作的人员或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沐川县沐溪镇滨河北路39号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易卉,联系电话:0833-4602955。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沐川县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绿色明珠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