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人民监督员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即可主动提起监督。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表》;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报名人员均需填写个人事项承诺书。(以上表格见附件)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个人事项承诺书一式2份;
2.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到同一页纸张)、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送达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拟申报担任市人民检察院直属人民监督员的人员,报名材料邮寄成都市司法局;拟申报担任区(市)县辖区内的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人员,报名材料邮寄相应区(市)县司法局。(邮寄地址见附件)
六、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差额考察的方式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司法行政机关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确定人选。通过组织考察的人民监督员候选人,由成都市司法局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成都市司法局将在官方网站及成都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成都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并在成都市司法局官网http://cdjustice.chengdu.gov.cn/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cdjcy.gov.cn/ )公布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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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1日
原标题:成都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98/2022-04/11/content_ab262a800966429d9ba9063542c83040.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