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理念,实现矛盾不上交,面向全县范围,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县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九龙户籍,聘用人员不得兼职兼薪。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水平;
4.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一定应变能力,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5.年满28周岁以上(1994年6月9日前,含当日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9日后,含当日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人民调解工作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少年管教和党纪政纪处分的,道德败坏有不良习气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中有吸毒或者贩毒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8:30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九龙县司法局(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24号12楼);联系人:谢国秀,联系电话:0836-3323148,13618132976。
(一)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到九龙县司法局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九龙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
九龙县司法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一科50元,两科共10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另缴纳80元/人,并于6月17日下午在九龙县司法局(九龙县呷尔镇入城大道24号12楼)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依次调减招聘名额;若出现因男女招考名额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调剂使用招聘名额。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18日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综合知识两科。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加分
1.退伍军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基层人民调解员(以四川省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为准)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三)笔试成绩公示
考生折合成绩于6月18日在九龙县邮政局广告栏、“九龙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