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加分)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1.面试时间为6月19日,面试地点暂定在县司法局会议室(以通知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一般矛盾纠纷应对和化解能力等。
(五)考试总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于6月19日在九龙县邮政局广告栏、及“九龙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6月20日;体检地点:九龙县人民医院。
聘用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以体检结果为准的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政治审查
公示和政治审查工作,由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和监督举报电话。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与拟聘人员公示同步进行,在政治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
通过公示和政审合格的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按照《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二)福利待遇
1.基本劳动报酬:2000元/人/月,并按月发放;
2.其他待遇: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为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社会保险,其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按月扣缴。
(三)管理
1.招聘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
2.聘用期间,严格按照《劳动法》、《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组织实施
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招聘,由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龙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
九、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考生在各个考试环节均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 考生在各个考试环节,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C)且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当天考试。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十、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设立招聘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龙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0836-- 3322792
中共九龙县纪委驻九龙县人社局纪检组: 0836--3328996
中共九龙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3678365689
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龙县司法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
原标题: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龙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zA1Njg0OA==&mid=2247492012&idx=1&sn=7c7b3103502739f3c502257039797629&chksm=fbfa0e93cc8d8785b8c088a972e14a81af933f0425559e0108833e3ef522275e0bf1abf9a5be&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