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岗位相应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考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消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完成后,适时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由各县(区)司法局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签订合同期限为3-5年。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区)司法局。
五、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江西省和萍乡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考试当天,考生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一屏展码”、“行程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健康状态无异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
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萍乡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信息,及时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通信不畅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或逃避防疫措施,将记入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参加相关招聘考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3.本公告由萍乡市司法局、萍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萍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萍乡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99-6785597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1:2022年萍乡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一览表.xls
萍乡市司法局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萍乡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2年萍乡市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9.jxpta.com/news/1_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