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9名(其中社区矫正管理局2名,池阳所、秋浦所、杏花村所、清风所、清溪所、江口所、棠溪所各1名),主要从事协助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池州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宜报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0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持如实填写的《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
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领证地点在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0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