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于洪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坐班制,在于洪区司法局从事政府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辅助工作,于洪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专职法律顾问 5名
职责:主要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投资补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处理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要求: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执业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3.具有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三年以上经验或行政复议办案一年以上经验,有法检工作经验优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福利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人均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及税)。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请考生登录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于洪区司法局专职法律顾问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7日9:00-11:30, 13:30-16:30;
2.报名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司法局605、604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联系电话:024-25325121、024-25320604;
报名人员需从政府北门登记进入,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辽事通绿码和7天未离沈行程码,扫盛世通场所码进入办公地点。
3.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于洪区司法局专职法律顾问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纸质版请考生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填写并亲笔签名)(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8)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9)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