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清河门区公开招聘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基层力量,实现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应建尽建、全面覆盖的建设目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
2.热爱人民调解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户籍地为清河门地区(2022年9月20日24时以前),且身体健康的居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0日(含)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20日(含)后出生)(学历均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现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http://www.fxqhm.gov.cn)下载并填写《清河门区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也可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直接领取,并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原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需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二)发放准考证
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待定,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通知,不进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具体将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通知,请考生在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两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参考书和培训机构。
1.笔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待定,具体时间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发布通知(详见准考证)。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
2.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统一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相关公告。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