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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司法局补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2人)

2022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司法局补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2人)

平邑县人民政府 | 2022-09-20

2.面试(谈)(9月26日)

领取面试(谈)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谈)阶段。面试(谈)主要测试竞聘者所必备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3.体检(9月27日-28日)

拟聘用人员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专职人民调解员中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考察(9月29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5.公示(9月30日-10月5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6.聘用(10月8日-10月10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聘用关系。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管理、使用、考核监督。

1.专职人民调解员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自行解聘。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相关调委会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县司法局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

3.招聘单位和县司法局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核监督,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决定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续聘或解聘。

五、补贴待遇

聘用时每月补贴报酬1700元(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购买保险。另外,招聘单位根据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难易程度,可以给予案件补贴,补贴标准以《平邑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准。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平邑县司法局负责解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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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平邑县公开补招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

平邑县司法局

2022年9月20日

原标题:平邑县司法局关于补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y.gov.cn/info/1028/1280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