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司法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灌南县司法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司法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灌南县司法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灌南县司法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工资执行标准发放,并纳入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享受相应的考核奖励。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需要,录用考生需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21272。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329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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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灌南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灌南县司法局
2023年6月15日
原标题:灌南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25a924f1-af36-4f51-9100-c914520d4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