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公安分局在职巡防队员、辅警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30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具体工作岗位视招聘人员情况,由组织进行调配。
二、招聘对象
1.区公安分局2019年1月1日之前已在岗巡逻防控队员、辅警;
2.户籍不限;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4)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②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人员;
③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④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复转军人不限);
6.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副站长以上管理人员可放宽至40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大专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副站长以上管理人员为高中以上学历;
8.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3.报名地点: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独山子区喀什路6号,石化公司技工学校院内)。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全家)、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其中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均提供原件及一张复印件(A4纸张复印)。
(二)体能测试(1002岗位)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