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岗位侧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心理矫治岗位侧重心理矫治和戒毒矫治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按照《关于修订〈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调入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的通知》 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名单将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司法局网站和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众号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发〔2010〕82号)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考察任用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实施。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由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研究上报,经市司法局党组审批后,确定拟转任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转任人员,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司法局网站和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与转任
拟转任人员,到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考生因身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办理转任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
附件1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戒毒警察职位表》
附件2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戒毒警察报名登记表》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0年9月1日
原标题: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2名戒毒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mod=view&aid=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