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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公安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人)

2020浙江宁波市公安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人)

宁波人才网 | 2020-11-12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特殊时期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人数及疫情情况另行决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留学归国(境)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优秀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其中报考市戒毒康复中心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经审批过的《宁波市公安机关优秀辅警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和上述相关材料,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还需经市局各单位或县级公安系统政工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体能测评安排在资格复审当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进入体能测试,通过测试的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因体能测评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体能测评(如递补至先前未参加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还须先参加资格复审再参加体能测评)。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公布

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岗位如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如只采取面试方式,考生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他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标准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强制医疗所)岗位(人民警察身份)的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考察对象名单。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安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方式报名;招聘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考生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宁波市戒毒康复中心:、;

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宁波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1日

原标题:宁波市公安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11/11/art_1229114380_3670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