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局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为市公安局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提供岗位2个,计划共引进专业人才3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规守纪,诚实守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
(二)热爱公安工作,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全日制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优先);
(六)不限户籍;
(七)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网络工程等相关从业经历的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6.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7时30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将报名表等相关印证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3.报名资料
(1)报名者需自行下载《包头市公安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照片,打印后由报名者本人签字并扫描。
(2)报名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3)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证明。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后制成一个压缩包,用本人姓名命名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审核,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起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工作),时间不可断开或空缺。
(3)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一律终止引进程序并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