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总分105分。考试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30%。
(1)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实行统一计算机评卷。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
(2)时间: 3月16日9:00—11:30。
(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含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报考人员的设置在贵阳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报考人员的设置在各市中院所在地。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根据各招聘法院的招聘计划,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试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技能考试人员名单于3月16日在“贵州法院网”()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5)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进入技能考试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7日9:00开始登录http://47.107.41.115:81/2019wb打印技能考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技能考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