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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巴州和静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1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24:00,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新疆法院招聘信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书记员队伍,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新高法〔2019〕44号)精神,现就做好和静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记员工作,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总数:31人,具体职位表详见附件1。
岗位职责:庭审记录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其他记录;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在法院工作2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审判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9.本县在职在岗的警务站、基层岗等编制外工作人员;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二维码学籍证明、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及其他印证材料。并如实填写附件2《2019年和静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3《2019年和静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10:00至2019年6月7日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和静县人民法院508办公室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2日10:00至19:00,和静县人民法院5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