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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新源县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7人公告

2019新疆新源县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7人公告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公安局、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法院核实统一答复。

四、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

3.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学习、管理、培训、培养工作。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在3年内不得参加新源县组织的各类县级招聘考试。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法院共同负责解释。

本次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新源县人社局:

新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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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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