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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4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7月27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携带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浙江检察院招聘信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统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40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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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各招录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招录检察院(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2)后前往各招录检察院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7月29日—7月31日。各招录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日期为7月31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嘉兴市检察院统一试题。笔试时间为8月10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8月7日—8月8日,地点在各招录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各招录检察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